刑訴新制實施後,審判程序的變動,讓司法人員感到擔憂,部分法官認為,司法人員在法庭上的活動時間拉長,會影響審判品質,如果能限制初期的適用範圍,讓司法人員有一段適應期,才能讓衝擊所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法官陳志祥,任職於基隆地方法院,他是停止審判,聲請釋憲最多的法官 訴訟新制還沒有實施的這個下午,他就有四個庭要開 陳志祥覺得,交互詰問的新制度,就像是穿了大陸法系的法袍又戴上英美法系的假髮帽,說穿了,只是要遮住過去不落實法庭活動的缺失 陳志祥聲請的釋憲案大多跟人權有關,這次,他同樣要為人權說話,但這一次,是為了法官工作時間太長 司法院希望法務部要求所屬檢察官降低起訴率,並增加不需開庭而只要簡易處刑的案件比例,但陳志祥認為,這種做法又與提高司法威信的目標背道而馳 陳志祥建議,現在只要在刑事訴訟法中,新修訂一個條文,限縮實施交互詰問的範圍,例如只有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才需要實施交互詰問,然後逐步檢討,擴大範圍,先讓院檢辯三方適應交互詰問新制度,才有保障人權的可能 公視新聞黃能揚賴振元採訪報導
新制庭訊時間長 恐影響審判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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