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在網路上標錯售價頻傳,有些業者是以擔心損失而拒絕出貨。行政院消保處修法,未來只要消費者完成訂單,企業標錯價無論價差多大都必須履約出貨 上網購物找便宜,如果發現業者標錯價,再也不用擔心業者不肯認帳出貨。行政院消保處修正網購定型化契約,規定企業標錯價,無論價差多大,只要消費者完成交易,都必須履約出貨。違反規定者,最高可以處以50萬罰鍰,最快5月開始實施。 ==民眾 李先生== 本來就應該(出貨) 標錯是他的事 ==業者 林彩莉== 既然政府有相關規定出來 那相信這樣更能去規範 網路交易的秩序 身為通路的我們 樂於支持與配合 避免企業利用消保法中,契約成立後兩天若有正當理由,可以取消訂單的方式,來故意下錯標,打廣告。消保處參考歐盟作法與民法規定,只要訂單完成,無論有沒有付款完成,企業就不能撤銷訂單。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 簡星宏== 接受了消費者的 這個訂購需求之後 一旦確認完之後 也就沒有所謂的可以去主張 所謂將來契約成立之後 生效之後還去主張說 當初是標錯的價錢 所以拒絕消費者的下單 曾經因為商品標錯價,而照常出貨的業者表示,未來會在商品上架時,會更加謹慎確認售價之外,也將考慮在網路上設立交易確認機制,例如商品數量上限,或是金額太低等,就會提出警告。讓網路交易更有保障,也可以讓企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記者 李志華 謝其文 台北報導
網購新制 5月起業者標錯價仍須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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