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 地方正副議長投票改記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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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今天審查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要求地方正副議長選舉,由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這個修法也被稱是「賴神條款」。
2014年的台南市議長選舉,綠營分裂投票,導致國民黨的李全教當選議長,台南市長賴清德不願到議會備詢,遭到彈劾,民進黨立委因此提案,要求修改地方制度法,將地方議會的正副議長選舉,由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民進黨立委劈頭就問內政部長陳威仁,記名是否有利防止賄選,還問他那個黨較會買票。
==民進黨立委 蔡易餘vs內政部長 陳威仁==
你認為國民黨
在議長選舉的時候
比較會買票 還是民進黨
這個是假設 這個我不知道
我想應該都差不多 每個人都也
這是看人 這是看人
但因記名投票,會讓小黨或無黨籍的民代,跟其他大黨合作的空間,遭到抹殺,親民黨和國民黨的立委,都痛批民進黨太霸道。
==親民黨立委 陳怡潔==
本席認為今天的修法
其實是民進黨的不謙卑條款
這個意思我聽不太懂
是不是代表說
只要違背民進黨的黨意
就都要修法
==國民黨立委 林德福==
我為什麼一定要亮票
人家是無黨籍的
我憑什麼要亮票 要記名給你看
==內政部長 陳威仁==
要考慮到小黨的發展空間
有可能他個人的選擇 我覺得
也許親民黨的黨員 他覺得說
民進黨的這個議長
推出的候選人非常好
他要投給他 但是他副議長
他願意投給另外一個人
他也覺得非常好
陳威仁強調,採記名投票,可以貫徹政黨意志,可是地方議會中,無黨籍的民代比例很高,記名會影響到他們的權益,但記名確實對於賄選有驗證功效,各有利弊下,現階段是否修法,社會還要凝聚更多共識。
記者陳佳鑫 張梓嘉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