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涉賄案被拒閱卷 聲請釋憲開庭

事隔將近3年,今天大法官再度召開憲法法庭,因為前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三年前被指控在雙子星案收賄,在聲押庭時,要聲請閱卷,遭到法官拒絕,她認為這是侵害訟訴權,所以聲請釋憲,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則親上火線,捍衛檢方的立場,雙方激烈攻防。 台北市前市議員賴素如涉嫌雙子星開發案收賄,在一審被重判十年後,難得現身鏡頭前,為的是爭取被告的閱卷權,2013年她遭到北檢偵辦和聲押,委任律師在法庭聲請閱卷,卻遭法官依違反刑事訴訟法駁回,最後賴素如也遭到收押禁見,她和律師不滿訴訟權遭到侵害,氣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前台北市議員 賴素如== 相關的證人 也已經都拒絕作證 那到底還有什麼羈押我的理由 讓我白白在處於環境 這麼不堪的地方 沒有人權 剝奪我的人身自由 長達四個多月 想到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日子,賴素如情緒難掩激動,不過,面對有人來挑戰法條,法務部長羅瑩雪則率領一到三審的檢察官,親上火線捍衛檢方偵查不公開的立場。 ==法務部長 羅瑩雪== 真正犯罪的人 他對犯罪事實跟證據 他其實比檢察官清楚的多 如果他再要閱卷 其實他就是要知道 檢察官知道了什麼 想做什麼 進而想辦法去防礙 阻止   不過,司法院則是認為,應該要讓辯護人有閱卷權利,給予被告進一步的保障。 ==司法院刑事廳長 蔡彩貞== 由辯護人陪同(被告)應訊 閱卷 獲取資訊以及進行其他訴訟防禦 所必須的訴訟行為 對被告提供實質的訴訟上協助 才能夠發揮辯護人制度功能 事隔近3年,大法官憲法法庭再度召開,檢察單位和聲請人,對於被告的防禦權和偵查不公開原則,誰該優先,雙方在庭上展開激烈攻防,究竟限縮聲請羈押被告的閱卷權,有沒有違反憲法?將交於大法官做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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