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男殺3女判死 高院改判無期定讞

有精神障礙、姓陳的男子在8年內前後殺害2名女童與1名婦人,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不過被最高院發回更審,去年12月、高院認定,兇手有精神疾病,改判無期徒刑,昨天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判無期徒刑定讞。 畫面上頭戴安全帽的就是8年內連續殺死3條人命的兇手--陳昆明,他在12年前殺死2名女童,他辯說是心中有惡魔叫他去殺人,得到減刑,假釋出獄之後、在民國99年又殺害一個姓林的婦人,原本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不過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去年12月、更一審、根據醫院的鑑定,認定陳昆明有精神疾病,若接受治療,還有教化的可能,改無期徒刑,被害家屬不滿、檢方提出上訴,昨天上訴被駁回,維持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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