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縱火燒死6親人 翁仁賢被判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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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桃園市一名男子翁仁賢,在除夕夜家人圍爐時縱火,造成父母、姪兒、姪媳等6名家人死亡,從一、二審到更一審,都被判死刑,經過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則撤銷原判,自為判決,還是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這是最高法院2年來,第二度判處死刑定讞的案件。高院更審期間,翁仁賢與承審法官槓上,當庭辱罵法官,引起關注。而受害家屬至今,仍舊生活在悲憤之中,並請求法院判他死刑。如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翁仁賢的行為,已達到人神共憤,犯後也毫無悔意,無教化可能,因此,除了判處死刑外,沒有其他選擇。
這是最高法院2年來,第二度判處死刑定讞的案件。高院更審期間,翁仁賢與承審法官槓上,當庭辱罵法官,引起關注。而受害家屬至今,仍舊生活在悲憤之中,並請求法院判他死刑。如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翁仁賢的行為,已達到人神共憤,犯後也毫無悔意,無教化可能,因此,除了判處死刑外,沒有其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