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 頂呱呱熱飲燙傷人遭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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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當時11歲的陳姓小妹,被頂呱呱炸雞店的外帶熱紅茶燙傷,一審法院判頂呱呱免賠,被害人再上訴,去年高等法院認定頂呱呱有疏失,判賠154萬,昨天,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決,三審定讞,這也是國內速食店熱飲燙傷顧客判賠的首例,頂呱呱表示,會再討論是否提出再審救濟。
發生在2007年,現年19歲、當時才11歲的陳姓少女,在台北市頂呱呱忠孝店購買套餐熱紅茶,坐上母親駕駛的轎車後座,突然間裝套餐的紙袋底部破掉,熱紅茶杯蓋脫落,造成少女二度燙傷,留下了疤痕,少女父母提告,一審法院認為,頂呱呱員工有口頭提醒,已盡告知義務,判頂呱呱免賠,少女上訴,高院發現頂呱呱未將熱飲以膠帶十字封口,杯子也未印警語,逆轉改判賠154萬,頂呱呱再提起上訴。
==頂呱呱公司公關 沈哲言==
上了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大人開車緊急剎車的時候
東西沒拿好也會倒
這其實跟我們包裝上有瑕疵上
其實是兩塊的
但30號最高法院支持高院看法,駁回上訴,認為頂呱呱違反消保法「企業主應確保商品安全」義務,維持二審判決,判賠154萬,其中50萬是懲罰性賠償金,全案定讞。
==頂呱呱公司公關 沈哲言==
我們還沒有看到
最高法院的判決內容
駁回的原因
是不是要提起再審的救濟
我們會再研議
頂呱呱表示,必須再經過內部討論才能決定後續如何因應,如需賠償消費者,一切也會依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