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混油 前董座判1年4月可緩刑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食品大廠__富味鄉,去年被彰化衛生局查出,旗下有24項麻油、與1項的花生油產品,都加入了棉籽油,富味鄉董事長__陳文南兄弟等六名被告,被依法起訴,今天下午一審宣判,陳文南兄弟、分別被判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各罰款2千500萬,而富味鄉公司被罰款500萬。
深深一鞠躬,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和公司一級幹部,為公司使用到棉仔油向外界致歉,檢方偵查之後,將陳文南和弟弟陳瑞禮等六名公司幹部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30號下午宣判,陳文南兄弟各被判刑一年四個月,緩刑兩年。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李進清==
陳文南 陳瑞禮
均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各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均緩刑兩年 並各應向公庫
支付新台幣2500萬元
雖然可以緩刑兩年,不過陳文南兄弟各必須,繳交2500萬給公庫,而富味鄉公司則是必須罰款500萬,算一算罰金高達5500萬,而其他四名公司幹部,則是被判無罪,法官審理認為,富味鄉被彰化衛生局查出,旗下24款麻油,和一項花生油產品,都加入棉籽油,被地檢署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應標示而未標示,跟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判刑一年四個月卻獲緩刑,就是審酌犯後態度算良好。
==富味鄉前董事長 陳文南==
我們後來發覺
棉籽油也適合用於調和油
所以我們就一起用下去
當做調和原料之一
所以忽略產品標示
法官認為陳文南第一時間承認過錯,不僅啟動回收,放寬退貨標準,還信託五百萬專款賠償消費者損害,儘量想要彌補,因此給予緩刑,而陳文南本人並沒到場,會不會上訴公司方面還要再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