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密帳二審 李登輝無罪.劉泰英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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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李登輝和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遭到特偵組指控,共謀侵占國安密帳中的2億5000萬,今天二審宣判,李登輝仍舊維持無罪判決,劉泰英則被高院認定觸犯與公務員共同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齡90多歲的前總統李登輝,被指控侵占國安密帳2億5000萬,每次開庭,他都是親自上陣,要捍衛自我清白,如今在二審,李登輝再度勝訴,獲得無罪判決,委任律師則表示,這是可以預期的合理結果,也批評特偵組一再強行起訴李登輝,令人感到遺憾。 ==李登輝委任律師 顧立雄== 檢察官的起訴 如果像類似這樣子判無罪 是要有一個究責的機制 不然的話 檢察官就是起訴 最後判無罪 他兩手拍拍說 這法院判的 不關他的事 由於高院認為,相關證人沒有直接指認李登輝有指示,經手美金750萬流向,無法證明他有犯罪事實,因為李登輝一、二審都被判無罪,特偵組想再上訴,就必須合乎速審法的規定。 ==聲音來源 特偵組發言人 林豐文== 如果說沒有違反憲法 或最高法判決 這種很特殊情形之外 就李登輝的部份 可能就會很難上訴 這個部份是速審法的規定 僅管上訴有難度,但特偵組表示,還是會收到判決書,再做考量,而同樣涉犯國家密帳案的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還是難逃有罪判決,遭到高院依觸犯與公務員共同侵占公有財物罪,加重判刑到3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