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假球案宣判 二審刑度均減輕

-22009年中職爆發史上第五波假球案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 -2大咖球星曹錦輝 張誌家 陳致遠也在列 引起震驚 ==(100.7.1) 前兄弟象球員 陳致遠(R)== -2法院的判決說實在的 真的與事實不符 -2在這邊我想我還是會 努力的提起上訴 -2一審判決認定確有其事 陳致遠 張誌家與蔡豐安 -2被判2年6個月 2年2個月 與1年徒刑 不過高等法院13號宣判上訴結果,涉案球員除了仲介球員的莊侑霖被判3年,陳致遠改判6個月、張誌家4個月、蔡豐安6個月,都可以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 蔡?燉(R)== -2本案的爆發並認為 被告認定有罪 -2對各該球員日後的生涯 必然造成極大的傷害 -2使其難以再與職業棒球 乃至棒球有所牽連 -2所以本院合議庭斟酌 各個被告的犯罪動機 -2以及目的等等 量處以上的刑度 -2至於假球集團 刑度也比一審輕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原判七年重刑,二審改判3年2月徒刑,另被判處2年3月部分,得易科罰金,蔡政宜則是3年10月改為3年8個月。 由於刑度大減 -2中職擔心不能嚇阻不肖球員 有機會傷害職棒 -2球迷也痛罵打假球 只易科罰金十幾萬太便宜 ==體育署長 何卓飛(R)== -2我們是不是針對這個防賭事件 要有更好的一個機制 -2也讓我們的球員 在這個法治教育方面 應該要有更好的認知 -2合議庭表示刑度減輕 主要是95年7月之前 -2刑法還有連續犯 後來修法只能一罪一罰 -2但對這些球員來說 即便刑度大減繳錢了事 -2人生卻永遠留下污點 曾經最愛的棒球再也回不去了 記者 林曉慧 沈志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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