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判刑8個月.5人6個月 輿情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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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囑目的洪仲丘遭虐死案,桃園地院今天下午一審判決,18名被告中,連長徐信正被判8個月,而包括副旅長何江忠、管理士陳毅勳、以及上士范佐憲等,都被判處六個月,另外有5人獲判無罪,過輕的判決,引起在場的家屬和聲援民眾的不滿!
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去年7月在禁閉室,因過度體能操練,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在家屬堅持要真相下,軍檢起訴了18人,此事也造成20多萬民眾組成白杉軍走上街頭,促成了立院修正軍審法,將軍法回歸到一般法院審判。針對這18名被告,桃園地院下午一審宣判,其中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以及「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罪嫌的6人,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以及士官長陳以人等人中,只有徐信正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其他5人皆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桃園地院發言人 吳為平==
被告沈威志 何江忠
劉延俊 范佐憲 陳以人
以及徐信正等6人 都是涉犯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
私行拘禁罪
而原本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被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的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則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269旅憲兵官郭毓龍,被以「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判處拘役30天、以及判刑3個月。
==桃園地院發言人 吳為平==
郭毓龍的部分總共有兩罪
第一罪是處拘役30日 第二罪的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
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3月
另外的被告10人中,除了管理士李念祖被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判處6個月外,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黃冠鈞、以及李侑政都被判處5個月、得易科罰金,而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以及侯孟南、張豐政、和黃聖筌則被判無罪。桃園地院表示,易科罰金的部分,皆以每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