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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國道收費員 可領7個月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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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計程收費年底就要上路,九百多位收費員也面臨資遣,依法原本只能領三個月離職金,但今天收費員自救會跟高公局協調達成共識,每個人都能領到七個月的優退離職金。不過、即使拿到這筆錢,他們更擔心的還是下一個工作在哪裡。 947位末代收費員,12月30日就要走入歷史,但因為他們在民國97年才納入勞基法,依法原本只能領三個月離職金,但有三分之二的人都在收費站奉獻了十年以上,經歷三次協調會,總算跟高公局達成協議,不分年資離職的時候,一律都能領到七個月、大約20多萬的優退離職金。 ==高速公路局副局長 吳木富== 適用勞基法的部分 我們也跟他爭取 比照我們其他 人事費聘用的收費員 有七個月同樣的慰助金 等於這947位收費員,除了領取七個月優退離職金,依法遠通必須提供轉置工作,不願轉置的還可以加領五個月補償金。對於這樣的結果,自救會表示還算可以勉強接受,但現在最擔心的還是新工作沒著落,因為遠通提供的面試機會不但很少,地點也不符合需求。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代表 林景生== 我們同仁有住基隆 但是連一個職缺都沒有 這個問題可能中南部更嚴重 高公局統計,目前大約有五百多位收費員有意願轉置,其中約一百六十人申請面試,但目前成功在遠通找到新工作的只有九位。 記者林珍汝莊志成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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