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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的權益有提升的部分、也有退步的情況。勞委會今天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五成以上的勞工在過去一年曾經加班,甚至有三成在一天之內、工作超過12個小時,也就是違法加班。
==勞委會統計處長 劉天賜==
跟以前比較起來有51.2%
近一年來有延長加班工時的情形
但是跟前幾年比較起來
(增加)變化並不會很明顯
其中大部分還是
都有領到加班費
也就是說有八成的勞工
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
統計顯示,加班最嚴重的行業排名第一是「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其次是「金融及保險業」,第三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這份調查是從667萬參加勞保的受僱勞工中,抽樣4082份樣本進行訪問,調查也發現,超時加班以「專業人員」比率最高,而且有不少雇主濫用責任制、要求員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