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恫嚇辱罵被告 檢察官遭監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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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間司改會,多次檢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態度惡質,監察院在審查後,認定,嚴重損害檢察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決議通過彈劾。
==當事人 vs 檢察官 林冠佑==
如果確定是他
不要和解 我要讓他去坐牢
聽到沒有 說句實話
我不喜歡他啊
我覺得這種人 在路上開車很危險
在偵辦車禍案件,北檢的檢察官林冠佑盛氣凌人,還要求當事人和被告不要和解,被民間司改會稱做「憤怒鳥檢察官」的林冠佑,多次在開庭時情緒失控,連誤闖偵查庭的民眾,也曾遭受波及。
==當事人vs 檢察官 林冠佑==
你是在shopping(逛街購物)啊
是不是 你當週年慶啊
I am sorry(對不起) 還給我講英文
在我中華民國的法庭
你講什麼英文
監察院調查,光是一年內,就至少在六起案件中,發現林冠佑庭訊態度惡劣,歧視被告,甚至說出恫嚇的言辭,已經嚴重損害檢察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決議通過彈劾。
==監察委員 黃武次==
檢察官不是只能要求別人
要遵守法令
他自己也應該遵守法令
那我們知道 有一些檢察官
他還是抱著這種觀念
我不拿錢 什麼事都可以做
僅管林冠佑一再強調,自己沒有涉及風紀問題,聲稱是基於社會公義的使命感,才對被告不假辭色,但監委認為,檢察官態度關係到人民的權益,決議將林冠佑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將可能面臨記過、降級或停職等處分。
記者 蔡慧玲 林志堅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