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關說案 監院2度彈劾又沒過
發布時間:
最後更新:
基隆市長__張通榮先前涉嫌為一名酒駕女子、向警察關說的案件、雖然日前被法院判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五年,但是監察院在上一次彈劾未通過之後、今天第二度投票、還是沒有通過彈劾案。按照規定、已經沒有第三次機會了。
張通榮是在去年9月被指控、為一名酒駕的廖姓婦人關說、而遭到檢方起訴。監委楊美鈴、程仁宏上個月曾經提案彈劾,但當時審查會以4票對8票、沒有過關,傳出的理由之一是司法程序還在進行當中。而在一審宣判之級,監委今天二度提案彈劾、還是沒能過關。提案監委__楊美鈴表示、她非常希望第三次提案,但是按照機制、已經沒有這個機會,只能到此為止。而對於彈劾沒過,基隆市長張通榮目前人在國外、無法取得他本人的回應,市府幕僚則表示尊重。至於先前的一審判決,基隆地方法院是判處張通榮1年8個月徒刑,緩刑5年,但是要支付200萬元給國庫,並且提供200小時的義務服務;張通榮則表示要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