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修法漏"教"字 教授恐難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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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立法院/針對/會計法修改/開會突然通過、原本/民意代表特別費、教授研究費、兩者罰不,沒想到什麼?三讀規定提到,大學/專科/學校/工作屬下、但/老師一字/缺,尷尬、法上訴/教授他們/罰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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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周五突襲通過的會計法修正條文、原本是要讓民意代表特別費跟教授研究費、同時除罪化,但是卻擺了一個大鳥龍。三讀條文寫的適用對象是大專院校職員、因為漏了"教"職員的教這個字、教授們恐怕會被排除在外、無法除罪。
-2立法院5月31號深夜
通過會計法99條之1修正案
-2原以為可以讓民代特別費
和教授研究費解套
-2不過現在卻發現修正條文
只明文寫出"各大專院校職員"
-2並未寫明"各大專院校教職員"
一字之差
-2讓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研究費
恐怕無解套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 林鴻池(R)==
-2"其他相關人員"是不是也可以解釋作
涵蓋所有的大專院校教職員
-2如果它這個涵蓋
就沒有所謂 再修法補救的問題
-2我們會聯繫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
他們來做個研究
==聲音來源 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
-2看"所有相關人員"
可不可以解釋(含教授)
-2假如不能解釋的話
再來走下一步
-2下一步就是行政院提覆議
或是立法院提復議而已
-2因為少打一個字
造成立法疏漏
-2國民黨團將找行政院司法院
研究解套方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
-2當初會計法修正案
是經過行政院認可送交立法院
-2應該由行政院提"覆議案"
再交立法院開臨時會處理
之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法
-2曾經將後座應繫安全帶條文
誤寫成安全帽
-2是由立法院提復議案更正
是否循此法解套 仍待朝野協商
==聲音來源 行政院發言人 鄭麗文==
-2行政院這邊 我們不會
主動去提覆議案
-2那我們也尊重
立法委員他們的處理
==聲音來源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2因為立法原意
就是不排除教授嘛
-2將來會再通過個案去做處理
再做通案的處理
-2行政院已經表態 不會提覆議案
尊重立法院的處理
法務部則表示
-2由於法條尚有明文提及
"其他相關人員之責任均視為解除"
-2其他相關人員是否能適用教授
未來檢察官在個案認定上
-2相關文義解釋
法務部會做通案處理
記者 李曉儒 蔣龍祥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