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16號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汽車駕駛人仍應攜帶駕照、行車執照,但沒帶免罰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汽車駕駛人還是要隨車,攜帶駕照、行照,但是刪除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規定,因為未來小客車駕駛人駕照、行照管理已經逐漸電子化,還沒那麼普遍,還是保留駕駛要帶駕照、行照義務。
微罪不舉! 開車未帶駕照行照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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