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童嫌稱殺人不會判死 引廢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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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遊藝場玩,卻不幸殺害的台南11歲男童,上午他所就讀的學校舉辦追思會,要送他最後一程,而犯案的兇嫌曾文欽昨天的供述提到,曾上網查過,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也引發再度引發廢除死刑的爭議,但法務部強調,法官會依犯後態度來量刑,沒有不會被判死刑的說法。 不幸在遊藝場遇害,11歲方姓男童生命提前結束,3號他所就讀的國小舉辦追思會,原本的座位上放滿紙鶴,同學們也在黃絲帶上寫下祝福,送上無限祝福,全校師生哀慟不已。 而落網的29歲嫌犯曾文欽,被法官依殺人罪裁定羈押,據警方表示,曾文欽犯後供稱,犯案前曾上網查過,殺人不會被判死刑,而且至今絲毫沒有悔意。 ==台南市警六分局副分局長 劉怡宗 101.12.2.== 嫌犯的供訴 因為殺人刑期比較長 他想要坐一輩子 吃一輩子免費的牢飯 所以他才會用殺人的手段 隨機犯案,認定在台灣殺人不會判死刑,曾嫌冷血言論,立刻引發輿論關注,民眾在網路上批評「拜台灣法官和廢死聯盟之賜,殺人犯認為殺人不會判死刑」。 ==廢死聯盟執行長 林欣怡== 因為在談廢除死刑的這件事情 然後就會引發這樣的風潮 我會覺得如果我沒有 去解決社會問題 犯罪會照樣的發生 判再多的死刑 執行再多的人犯 你還是不能解決社會問題 ==法務部次長 陳守煌 == 被告視人命如草芥 隨意殺人 而且動機荒謬 所以我們認為他的說詞 一定不會被判死刑是錯誤的 法務部澄清,刑法271條殺人罪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曾嫌動機荒謬,法官量刑時,會依據被告犯後態度,以及對被害人的損害等來量刑,絕對沒有殺人不會判死刑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