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老師被解聘 行政法院判校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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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附中、國中部,有一名姓余的女老師,被家長陳情、教書教不好。校方給他解聘、教育部也批准,不過 老師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老師贏,學校敗訴,
為了拚明年的會考,師大附中國中部的學生,到校上暑期輔導,但成績要好,平常上課也得專心,有學生說,先前有一位兼導師的國文老師,上課時狀況不少,實在很難專注。
==學生==
她監考我們 然後
我們只是咳嗽
她就說我們咳嗽 講答案
==學生==
會開始播歌 對
開始播音樂 叫我們一起唱
學生說,這名老師上課時放音樂、不管秩序,也不太回答問題,因此向父母反映,校方前年十月接獲投訴,展開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認定無法改善,因而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並報教育部核備通過。但老師不服,提申訴沒過,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輔導期不夠長,判定學校敗訴、撤銷解聘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師大附中 秘書 陳玲玲==
所以我們就根據這個注意事項
有依照這個期程 去做一些處理
後續還會跟律師做一些討論
校方正值行政團隊交接,是否再上訴,將尊重新團隊與律師討論的結果。而全教總指出,老師要被認定「教學不力」,要考量的因素其實很多。
==全教總專業發展中心 執行長 李雅菁==
大家還會判斷 就是說
到底是不是有某一些特殊學生
如果這位老師
每一次都遇到這種狀況
那大家就會實際去看待說
那這個老師是不是
不太適合(擔任教職)
全教總認為,除非狀況太誇張,否則各校在輔導階段,大部分會協助老師能夠「適任」。畢竟,老師的狀況不處理,受損害的不只學生,還可能加重其他教職員,在行政、教學的作業負擔。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