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海綿子彈鎮暴 挨槍傷勢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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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警方經常與巴勒斯坦抗爭民眾爆發衝突。人權觀察組織表示,以色列警方用武過當,從2015年1月,以色列警方使用新型態的鎮暴彈,海綿子彈以來,至少已經造成14人一眼失明。 巴勒斯坦少年阿梅德才13歲就很健忘。一月時他參加東耶路撒冷的示威活動,遭到以色列鎮暴警察用海綿子彈打中頭部。昏迷了45天終於清醒但也因此留下後遺症。 ==受傷巴童叔父== 他無法走太遠四處活動 他的記憶力不太完整 記得這個忘了那個 堂兄弟姊妹誰是誰也記不清 沒辦法認出所有人 人權團體表示,以色列鎮暴警察兩年前改用海綿子彈以來,造成30多名巴勒斯坦人受傷,其中14人因此一眼失明。 ==受傷巴童母親 娜拉== 現在他的左眼是玻璃義眼 頭骨還有11處碎裂 感謝真主他熬過了最困難的時刻 現在稍有好轉 長六公分寬三公分,外形像一顆膠囊的海綿子彈,彈體是硬塑膠,彈頭呈尖形,並且包上一層黑色泡綿。是以色列警方從2015年1月開始採用的新型態鎮暴彈。以色列警方強調海綿子彈沒有殺傷力,他們只是盡責保護一般民眾,避免他們遭受暴力攻擊。人權團體則認為以色列警察用武過當。 ==以色列警方發言人 羅森菲爾德== 這種子彈彈頭柔軟 是沒有致命危險的武器 會被海綿彈擊中 距離最少有25公尺 只是為了立刻逮捕嫌犯 ==人權觀察組織以巴分部主任 巴希== 問題在於海綿彈被過度使用 我們可以看到在東耶路撒冷 警察濫用武力 對示威民眾不當使用暴力 他們沒有採取預防措施 保護示威群眾尤其是孩童 理論上,警察不得對兒童、孕婦跟老人使用橡膠子彈。但在2014年9月時,一名16歲的巴勒斯坦少年被以色列鎮暴警察的橡膠子彈擊中頭部喪命。這個案子在今年五月結案,沒有任何人遭到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 記者陳秋玫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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