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海綿子彈鎮暴 挨槍傷勢嚴重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以色列警方經常與巴勒斯坦抗爭民眾爆發衝突。人權觀察組織表示,以色列警方用武過當,從2015年1月,以色列警方使用新型態的鎮暴彈,海綿子彈以來,至少已經造成14人一眼失明。
巴勒斯坦少年阿梅德才13歲就很健忘。一月時他參加東耶路撒冷的示威活動,遭到以色列鎮暴警察用海綿子彈打中頭部。昏迷了45天終於清醒但也因此留下後遺症。
==受傷巴童叔父==
他無法走太遠四處活動
他的記憶力不太完整
記得這個忘了那個
堂兄弟姊妹誰是誰也記不清
沒辦法認出所有人
人權團體表示,以色列鎮暴警察兩年前改用海綿子彈以來,造成30多名巴勒斯坦人受傷,其中14人因此一眼失明。
==受傷巴童母親 娜拉==
現在他的左眼是玻璃義眼
頭骨還有11處碎裂
感謝真主他熬過了最困難的時刻
現在稍有好轉
長六公分寬三公分,外形像一顆膠囊的海綿子彈,彈體是硬塑膠,彈頭呈尖形,並且包上一層黑色泡綿。是以色列警方從2015年1月開始採用的新型態鎮暴彈。以色列警方強調海綿子彈沒有殺傷力,他們只是盡責保護一般民眾,避免他們遭受暴力攻擊。人權團體則認為以色列警察用武過當。
==以色列警方發言人 羅森菲爾德==
這種子彈彈頭柔軟
是沒有致命危險的武器
會被海綿彈擊中
距離最少有25公尺
只是為了立刻逮捕嫌犯
==人權觀察組織以巴分部主任 巴希==
問題在於海綿彈被過度使用
我們可以看到在東耶路撒冷
警察濫用武力 對示威民眾不當使用暴力
他們沒有採取預防措施
保護示威群眾尤其是孩童
理論上,警察不得對兒童、孕婦跟老人使用橡膠子彈。但在2014年9月時,一名16歲的巴勒斯坦少年被以色列鎮暴警察的橡膠子彈擊中頭部喪命。這個案子在今年五月結案,沒有任何人遭到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
記者陳秋玫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