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預告托育定型化契約 訂位費上限5千、需抵月費
帶著孩子到醫院做相關檢查,家長除了孩子的健康外,尋找合適的托育中心也是大事。但很多家長在尋找托育機構時,都曾聽聞業者要求,要預先繳交卡位金或訂位費,若事後有變想提早取消,費用會被全數沒收,家長都說不合理。
家長說道,「就是去參觀,就是可能說,如果你要就讀的話,可能要先付訂金,但是如果到時候不讀的話,托育業者訂金也不會退給你。」
家長提及,「這畢竟也是我們媽媽的保障,對呀,畢竟媽媽賺錢,爸媽賺錢很辛苦。」
針對托育市場供不應求,業者以定金為由不退費現象,消基會認為不符比例原則,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統一的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表示,「部分業者他就是用巧立名目的方式,把訂金用另外一個名字去把它變成說,我沒有違反定型化契約,那我們覺得說,這個方式完全不合理。」
類似的消費爭議在地方也層出不窮。以台中市為例,從2022年到2026年間,關於訂位金及保額費的申訴案有15件,其中自行和解有8件,經市府協調成立有2件,政府確實需要訂立明確標準。
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室主任陳彥宏指出,「如家長放棄保留名額時,將依據放棄日至收托日,要求托育機構應返還一定比例之保額費,以充分平衡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成本風險,及兼顧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衛福部社家署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卡位金上限不得超過5000元,入托後須折抵首月月費;家長若放棄名額,開托前14天通知可拿回100%全額退費,其餘天數則按比例退還。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我們原先的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當中,應記載事項並沒有包括這一項,因為過去曾經有爭議,那我們也覺得是定下來,對於雙方比較有保障。」
這項草案,同時也嚴禁業者巧立名目變相收取其他費用,預告期結束後,經行政院消保處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期望能建立公開透明的托育環境,讓家長與業者雙方權益都能獲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