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三讀 學生若手機成癮校方可限制使用
假日兒童樂園人來人往,小朋友開心放電,還能減少使用3C的時間,為了防制校園的手機成癮,立法院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學校可依實際需要,來輔導或管理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以因應手機等行動載具可能帶來的成癮風險。
七寶媽曾小姐表示,「我贊成欸,因為小朋友現在手機裡面啊,抖音啊,那些誘惑太多,其實對孩子不是很好的觀念。」
七寶爸林先生指出,「就是怕上課會不專心啊,一直想要看社群媒體啊,未知的誘惑或是不正確的資訊。」
適當規範小朋友的手機使用時間,家長樂觀其成,不過也有家長點出,依照不同學齡,或許可以採取分階段彈性管制。
二寶媽柳小姐認為,「國高中確實有一些可能上課需求啊,或者是下課之後家長聯繫,這個可能可以再討論一下,或者是可以開放,譬如說下課之後再繳交手機。」
全教總雖對修法方向表示肯定,但也擔憂淪為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呼籲後續訂定細則時,應納入老師、家長以及孩子們的意見共同討論,研擬出一套分年齡層具體可行的方式,才能避免第一線教育現場的師生衝突加劇。
全教總暨全教會理事長葉青芪表示,「我們還是覺得,這應該是一個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畢竟你這個上路怎麼去做,如果真的到需要用強制力的部分,希望法律的訂定,在後面給老師的支持要多一點,」
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認為,「我們是建議說要比照學校的服儀管理委員會,至少要納入三分之一的學生代表,還有家長代表,這樣才可以促進說在討論過程中,師生跟家長之間的對話。」
學生團體認為,不同學習階段有不同的學習需求,現在的教學現場有許多學生會使用手機和平板來輔助學習,因應不同的學習樣態,需要進一步根據學生的學習階段來訂定數位載具的管理規定,建議仍要分級管理,回歸各校討論比較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