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夫妻過馬路遭撞 嘉義警初判未依號誌行走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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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中興及博愛路口昨(12)日發生一起車禍,一對香港夫妻過馬路時被轎車撞上,警方獲報到場初判是行人沒依號誌行走,而駕駛行經路口又沒注意車前狀況才導致車禍,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還在釐清中。而高雄則有民眾目擊汽車開進中山一路人行道,行促會呼籲警方應加強執法,並針對重點路段設車阻。
汽車快速通過路口,疑似沒注意前方斑馬線上有行人,直接撞了上去。一對香港夫妻12日上午來到嘉義市中興及博愛路口過馬路時,因沒依號誌行走被汽車撞上。
嘉義市消防局德安分隊員邱建富說明,「女遊客頭部有擦傷,然後胸部可能有撞擊,會有挫傷 、疼痛,其他一些肢體有一些小擦傷。」
救護車抵達現場,只見女遊客坐在地上,手摀著頭部。他們11日才剛入境,不料12日就發生事故,讓2人驚魂未定。
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第五組組長李欣育指出,「初步調查,行人未依號誌指示穿越馬路,另駕駛行經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正調查釐清中。」
警方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應注意車前狀況跟行人動向,但路口人車爭議不只一起。高雄行促會同一天也接獲民眾反映,有汽車開進中山一路人行道,一路從七賢中山路口開到六合中山路口。
高雄市警局中山派出所副所長吳柏霖表示,「該車輛行駛於人行道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常務理事林于凱認為,「不應該發生的駕駛行為,結果就出現了,所以應該是加強執法,如果在像美麗島站這麼大的捷運站附近,它其實應該要有一些車阻,去阻卻車輛可以駛入。」
汽機車行駛人行道屢見不鮮,行促會認為警方應強力執法,並在重點路段設車阻。對此警方回應,7月起針對中山及中正等路段加強巡查,已舉發121件駕駛行駛人行道案件,呼籲駕駛不要貪圖方便而違規,共同維護行人用路安全。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