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經濟要犯鍾文智科技監控 懲戒法庭認定法官陳勇松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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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經濟要犯鍾文智,在判刑定讞當天棄保潛逃遭通緝。當初,解除他科技監控的高院合議庭受命法官陳勇松,也被質疑有違失,在經過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勇松在決定以加保2000萬取代科控之後,沒有當庭宣示或製作裁定正本,只有把結果通知鍾文智等,明顯有重大違失,今(9)日判決罰俸1年,大約2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經濟要犯鍾文智炒作存託憑證TDR,獲利4億被重判,但在宣判當天,他已展開逃亡,棄保潛逃海外,至今行蹤不明。當初,解除鍾文智科技監控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被發現裁定程序有多項違失,懲戒法院9日判罰俸1年,大約250萬元。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不僅沒有當庭宣示或製作裁定送達,而且之後不當增補審理單的內容,又指示書記官更改及抽換公務電話紀錄,後續辦理相關案號裁定,也未督促及時送達,侵害檢察官的抗告權。」
檢視違失源頭,就是身為受命法官的陳勇松,當初以加保2000萬,取代科技監控後,沒有當庭宣示、沒有製作裁定正本、沒有告知檢察官不再延長科控,只有把結果通知鍾文智,後續被揭露後,為了補救反而犯下更多違失,包括不按法定程序,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查詢紀錄表,在原本與檢方對話的文字紀錄裡,增加一句不予延長科控。
合議庭批評,陳勇松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公平,嚴重斲傷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但考量他願接受檢討、究責的態度等理由,因此判決罰款。
不論是鍾文智、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還是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不時有重大經濟要犯棄保潛逃海外,在邊境管理上該如何強化?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教授柯雨瑞指出,「警察機關跟海巡機關,恐怕要連線,我們要啟動自動通報機制,而不是用那個人工、公文啦,海巡署沒有設置安檢所的地方,用無人機來偵蒐,還有熱顯像儀。」
面對這類問題,學者認為,不只邊境查緝要強化,相關單位也得加強聯繫通報機制,更要多加運用無人機等科技工具輔助。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