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等孩童上車就開走釀拖行意外 宜蘭駕駛遭依違反兒少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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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有民眾到便利商店路邊停車,卻看見前方一位家長上車後,未成年孩童在後座開門還未上車,車輛就直接迴轉開走,孩童被拖行跌倒,還差點被車輪壓過,所幸後方沒車輛跟上。警方查出駕駛有無照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開單,因行為違反《兒少法》,全案也通報社會處調查。
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前方汽車女駕駛上車後,後方兒童開後車門,還未上車,駕駛就突然開車迴轉,民眾見狀大喊。
孩童跌倒後被拖行一段,還差點就被車輪輾壓,所幸後方沒有車輛,孩童馬上被路邊民眾扶起,駕駛被呼喊後沒有立即離開。
女駕駛在民眾呼喊後才回到孩子身邊,帶孩子過馬路上車,但卻違規闖紅燈,這起發生在宜蘭的事件讓不少目擊民眾搖頭。
宜蘭縣民陳先生表示,「這很誇張,家長這樣做不行啦。」
宜蘭縣民林先生說:「我會讓他們(孩童)上車之後關了門,我才會開車。」
警方獲報後通知女駕駛卻沒有到案,立即展開家訪,查出女駕駛除了無照還涉及違停等多項道路違規行為,已依法開單,至於開車拖行孩童也涉嫌違反《兒少法》。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陳郁筑說明,「非故意使兒童受傷的話,依剛剛所提(《兒少法》)49條第一項第12款規定,它會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鍰。」
涉案林姓女駕駛初步辯稱是去超商取貨,沒有注意到姪女沒上車,不是故意;警方表示,女駕駛行為如果是非故意讓兒童受傷,依《兒少法》還是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公布姓名和名稱,全案會通報社會處調查。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