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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處長涉性騷遭免職重考回公職 懲戒法院裁定停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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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中市交通局公捷處長張應當,因為在2020年至2024年任職期間,涉及性騷至少6名女下屬。台中市府將他記2大過免職且不得領退休金,並依違反《性平法》再裁罰30萬元。但他在2025年,再度考取交通部高公局,監察院今(2026)年除了將他彈劾後,懲戒法院也裁定停止職務。

前台中市交通局公捷處長張應當,涉及在任職期間對下屬性騷,時間從2020年至2024年間,市府在2024年將他記2大過免職,退休金也不能領,另外再依違反《性平法》裁罰30萬元。但他隨即報考高考,及格後錄取又重回公務體系,還得以銜接職等年資。懲戒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張應當停止職務。

懲戒法院發言人林玉苹說明,「可見他的情節重大,因行政機關認定他不適任公務員。儘管被付懲戒人又考上公務員,因為他的不適任性,難以在短期內改變,如果繼續執行職務,將影響公務秩序。」

張應當在2025年參加高考及格後,同年10月被分發到高公局交通管理組擔任工程員。高公局表示,他在報到時,就已經得知前任職務所涉及的案件,由於他是經過國家考試,錄取分發到該單位的正式人員,依照規定不得拒絕報到。

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指出,「他在台中市政府被停職,但停職並沒有剝奪再考公職的權利,要等懲戒法院判決出來,所以他也是依規定去報考,然後填志願、錄取到我們這邊來。」

高公局表示,懲戒法院的判決出爐後,已依法停職,張應當已離職。但律師認為,公務員的職務具有高度公共性,公權力的行使及對人民基本權利之影響,任用標準不應僅限專業能力。

律師林瓊嘉提到,「我們公務員用人,重要的是一個賢人。除了他的能力以外,最重要的是品行。若品行不端的情況下他可以立即恢復公務員身分,對整個國家、對整個法治社會是不公平的。」

律師表示,目前的制度未能排除明顯不適任者,反而提供其合法回歸公權力體系之途徑時,就呈現出任用制度的漏洞,應該修法,才能重建公眾對於公務體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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