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7年未修 民團送空紙袋抗議
兒少團體偕同多名高中生在立院外,將象徵《兒少權法》修法的牛皮紙袋遞交給衛環委員會立委,但打開紙袋卻空無一物,做為衛福部未提完整修法草案的寫照。
高中生代表呂晨韶表示,「我常在網路上看到一樁又一樁令人遺憾的兒少憾事,最直接和兒少權益相關的法律卻已經多年沒有修正了。」
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指出,「從安置機構到相關的兒少保護措施,其實都已經跟現況有明顯的落差。」
數位風險、校園安全、心理健康資源不足和參與權未落實,兒少團體指出,兒少權益法制應建立更前瞻且完整保障的架構。
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我們預計那麼希望在4月的時候,能夠來進行草案的預告。」
衛福部長石崇良說,4月提預告版本,期望今(2026)年底送立院審查。在此之前朝野立委已各提版本,25日在立院進行詢答。針對重大侵害兒少身心事件,國民黨多位立委主張提高罰鍰;民眾黨團主張,除了公布姓名,還要公布照片。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指出,「我們從6萬到60萬,調整為20萬到100萬。」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提及,「公布照片是公布10年,那如果在這個期間再犯,那就是一生永久公布。」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案,現行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提高至18歲。
林月琴指出,「你的事故傷害監測資料又不能夠出來,然後死因回溯又不能做,所以我們已經生了這麼少,可是孩子死亡數遠高過於日韓。」
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6歲以下是88%是屬於自然死或病死,其他是非常多樣、非常分散,所以再加上他表意權的問題,他的自述能力比較差,所以應該先從6歲以下去做死因回溯。」
衛福部回應,維持現行6歲以下再逐步擴大,至於揭露公開資訊,目前細則中已有規範,是否納入母法,甚或斷然公布,會不會造成兒少身分曝露風險,需再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