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噪音車2度超標遭扣牌 累犯新制上路後全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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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止噪音車擾民,去(2025)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最重可處3萬6千元罰鍰,還新增1年內累犯吊扣牌照6個月規定,桃園市在今(2026)年1月跟3月,都查獲到同一輛機車噪音超標,依照新制吊扣牌照6個月,也是全國首例噪音車扣牌處分。
呼嘯而過、伴隨轟隆隆的排氣管聲音,一輛汽車行駛中的噪音分貝破百,其實不少民眾都遇過高噪音車,覺得擾民。
台北市民林先生指出,「康樂街那邊,晚上都是拚命在那邊跑,我還沒睡著之前,就有時候聽得到。」
車站旅客鄭女士則說,「晚上睡覺的時候,有時候會被吵醒,罰重一點。」
為了強化管制汽機車噪音,去年12月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明定機動車如果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最重可處3萬6000元罰鍰,也增加吊扣牌照罰則。
而桃園市在今年1月跟3月都取締到同一輛機車噪音超標,依照新制累犯規定扣牌6個月,成為全國首例噪音車「扣牌處分」。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健祥說明,「分別在今年的1月9號及3月18號,噪音超標10分貝被稽查取締,符合新修法源頭管制加重處罰累犯規定,環保局將函請監理機關處以吊扣牌照處分。」
桃園市環保局噪音管制及環境監測科長吳小萬則指出,「近年來持續導入AI辨識與聲紋分析技術,提升違規車輛的辨識精準度,大幅提升稽查效率。」
車輛噪音違規標準,採取「原地噪音」跟「行駛中噪音」雙軌制。原地噪音的部分,會依照出廠年份跟排氣量來劃分;而行駛中噪音不分汽機車,在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不能超過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不得超過90分貝。
警方提醒,如果發現疑似高噪音車輛,可以透過多元管道檢舉,協助相關單位追查處理。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