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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會點名富察案 稱破壞統一依法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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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會議程持續進行,今(9)日上午,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審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報告,當中將「嚴懲台獨頑固份子」列為去(2025)年的工作成果,並特別點名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案,聲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對此陸委會批評,中共逮捕和拘禁李延賀,完全是為了壓制言論和出版自由,凸顯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

中國兩會議程持續進行,9日上午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審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報告,當中將嚴懲台獨頑固份子列為過去一年的工作成果。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表示,「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嚴懲台獨頑固分子。」

報告文本裡,更特別點名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聲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回顧中國國台辦去(2025)年3月公布,富察涉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經一審公開宣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不過富察是2023年3月回中國探親時,遭上海市國安局拘捕,被限制人身自由2年,依法應能折抵刑期,但獲釋時間至今仍無消息。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回應,「李延賀只是一個單純的出版人和文化人,中共逮捕和拘禁他,就是為了壓制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這件事情凸顯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

陸委會批評中共,為了打壓言論與出版自由,因此關押富察。其實中共頒布「懲獨22條」後,持續透過法律手段,加大對台「長臂管轄、跨境鎮壓」,包括公告通緝我「心戰大隊」與「資通電軍」成員,擴大將多位政治人物列入「台獨頑固份子」清單,並把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也列為「台獨幫兇打手」。

金門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系副教授盧政鋒表示,「富察因為他本身就是具有中國大陸的出身的背景,所以中共要實施的話,必然就會找這種案子來處理。不過對於中國這種不會把人權、不會把法律當作是一個正辦的國家而言,他隨時都可以操弄這種法律戰。」

學者指出,中共實際上對台灣不具司法管轄權,只是試圖營造人心惶惶的寒蟬效應,但如果民眾要前往中國,仍應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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