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20年 蘋果日報3相關公司罰千萬台幣
得知黎智英獲判20年牢獄之災重刑,他的妻子李韻琴與香港榮退樞機主教陳日君低調離開,高等法院外守候多時的支持者難掩失望。
黎智英友人前《蘋果日報》專欄漫畫家黃紀鈞表示,「聽到這樣的判決,有些朋友哭了,大家都很失望。」
黎智英支持者說:「我真的很希望他能申請保外就醫,因為這樣坐一天牢都是冤枉的。」
本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一樁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由高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黎智英去(2025)年12月15日被判違反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
9日宣判刑期,法官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主腦與推動者,因而提高量刑起點,另外考慮他78歲高齡、健康狀況等因素,最終裁定總刑期為20年。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量刑適當,國際保護記者團體則發出不平之鳴。
香港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李桂華指出,「黎智英健康問題是誇大其辭的,黎智英會不會在獄中度過餘生,沒人可以預測,只有天知道。我想說一件事,他所獲得的刑期,是他十分應得的。」
保護記者委員會CPJ執行長金斯伯格認為,「顯然中國當局與香港當局,是想拿黎智英殺雞儆猴,不僅是為了將《蘋果日報》噤聲、關閉,更是要向所有想在香港自由報導新聞的人示警,這就是他們將面臨的懲罰。」
同案另外8名被告,包括6名前壹傳媒與《蘋果日報》相關人士,以及國際遊說組織重光團隊成員,分別判刑10年到6年3個月不等。《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各判罰款300萬4500港元,合台幣1200多萬。
香港曾有過媒體百花齊放的年代,《蘋果日報》和創辦人黎智英是核心人物,但2020年港版國安法上路後,媒體受到的審查與打壓封鎖日益嚴重。如今香港在國際新聞自由排名,去年已經重跌到第14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