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天津年貨大街開跑 有攤商遭控冒名承辦商收租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開跑,今(2026)年從6日開始連續10天封街舉辦。不過卻有攤商冒名承辦廠商,向其他攤商收攤位租金之後,卻不見蹤影,受害攤商到現場,才發現沒有擺攤的位置。律師表示,受害攤商除了可以提告詐欺,也可以依法要求損害跟民事賠償。
攤位前各種美食小吃都有,民眾趁著年前採買年貨,台中天津年貨大街6日開跑,現場人氣滿滿,也為攤商帶來不少商機,但卻傳出有攤商冒名承辦廠商,向其他攤商收取租金。
受害承辦廠商王小姐說:「他(該攤商)把那個攤位賣給別人,可是我們不知道這攤位賣給別人,我才是屬於大房東,他假冒二房東的名義去進行這個事情,可是我大房東,有大房東要把房子租出去的房客,自稱二房東把這房子又租出去給另外一個房客,這樣子是一屋兩賣,也是不合理呀。」
受害承辦廠商表示,該名攤商疑似看準年前商機,向受害攤商表示可以代辦攤位承租,收取10天5萬左右的租金。但是繳了費用之後,這名攤商就聯繫不上,受害攤商到了年貨大街,才發現沒有擺攤的位置。
台中天津商圈主委張聖明表示,「我們每一年天津路的年貨大街,一定都有一個指定的承辦廠商,這個承辦廠商他大約在半年前都在網路公告了。」
實際觀察,天津年貨大街中間就是承辦廠商設置的攤位,相較於兩旁店家前方的位置更加整潔,更可吸引民眾目光。
主委表示,因為管委會並非受害者,因此沒有立場報警,目前已知有3至4位受害攤商,也將會給予必要協助。律師表示,該廠商的行為已經涉及詐欺。
律師林瓊嘉指出,「被害人一方面他可以訴請警方,就被告(該廠商)是否涉及詐欺提起刑事告訴。另外一方面,不管被告是否涉犯詐欺,他沒有按照契約條件來屢行,支出的部分可以全額請求。」
律師表示,受害攤商除了可以對行為人提告詐欺,也可依法要求行為人給付損害,及民事賠償,確保自身權益。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