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推加速土石方去化3策略 地方公有暫置場農曆年前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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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杜絕土石方違規清運亂象,行政院今(29)日宣布核定加速土石方去化策略,具體手段包含送至港區填築、設置暫置場、縣市大型開發案收容土方與低窪地回填等,同時簡化運送流程,讓有價土方不須經土資場,可直接從營建土地運至最終去化場所。此外也將與地方政府協調,在農曆年前完成啟用公有暫置場。
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杜絕非法棄置亂象,行政院今日宣布核定3項加速土石方去化策略,包含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以及土石清運車加裝GPS措施「雙軌並行」等,並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建置公有暫置場,在農曆年前完成啟用。
在去化量能方面,內政部規劃的土石方最終去處包含:港區填築及設置暫置場、各縣市大型開發案收容土方、低窪地回填,以及送至合法填埋型土資場等。
內政部國土署代理署長朱慶倫表示,預估港區填築共可處理8793萬方;新北、新竹、苗栗彰化和雲林等地既有填埋土資場可容納4614萬方;台北社子島、桃園航空城、嘉義縣擴大重劃區及高鐵屏東站等開發案工程,也可使用1602萬方,三者加總共可去化逾1.5億方。
在暫置場量能方面,內政部長劉世芳進一步說明,行政院已協調台北港14公頃、台中港5公頃、桃園科技園區6.7公頃、彰濱工業區82公頃,以及台南大學七股校區27公頃等處,作為土石方暫置地點。
朱慶倫也提到,若相鄰建案旁有尚未開挖的土地,或同縣市內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的案場,同樣可做為臨時暫置場。

至於土方運送流程,朱慶倫指出,依現行規定,土石方須先從出土地點運至土資場後,才能進入最終處置場;未來運送機制簡化後,有價土方經專業人員簽證,就可直接從營建工地交易至砂石碎解洗選場、水泥廠等場所。
而內政部日前要求,自今(2026)年起每輛土石清運車都須安裝GPS追蹤,卻有業者指出相關系統未整合及審驗速度過慢。對此劉世芳表示,中央與地方政府既有GPS系統已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裝設GPS系統,截至28日已有1萬3832輛清運車裝設GPS。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