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詐助理費 二審維持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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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涉嫌控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上午二審宣判黃紹庭維持原本刑度,不過向公庫繳交金額從150萬元增加到200萬元,還需接受7場法治教育。黃紹庭上午沒有回應;國民黨高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將依黨規相關辦法處理,全案還可上訴。
2024年檢警大動作搜索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服務處等地,檢警查出他從2014年起擔任3屆議員期間涉嫌詐領1455萬元,一審依貪污等罪判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在27日宣判,黃紹庭維持原刑度,不過繳交公庫費用增為200萬元,另外得接受法治教育7次。
面對二審判決,黃紹庭手機沒接,上午服務處正常運作,但是黃紹庭沒現身。高雄高分院表示黃紹庭從偵查起就坦承犯行,也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上訴時宣稱黃紹庭將款項用來支付親友卡費,審酌發現不是每月持續,認定一審判黃紹庭適用減刑於法有據,所以維持原刑度。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發言人張永杰表示,「針對黃紹庭議員二審判決結果,高雄市黨部尊重判決結果,後續將依照黨內相關規定辦理。」
根據了解,黃紹庭仍具有國民黨黨職身分,雖然被宣告褫奪公權,但是全案還能上訴,依無罪推論來看,黃紹庭仍可參與下一屆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黨內初選提名。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