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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戰爭最高擬罰百萬 在野批國安法草案箝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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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提出《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其中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處100萬的行政罰鍰,也引發在野黨質疑,認為有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回應,如果說搶劫、放火不行,那怎能容忍有人揚言消滅台灣?強調不能對仇恨暴力有雙重標準;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則指出,判定基準將與陸委會、法務部等單位研議,並以及國際公約作為依據,重申此次規範屬於行政處分,而非刑事處分。

因應《國安法》修正草案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再次排審,國民黨團甲級動員應戰,透過程序發言要求召開公聽會,讓社會充分討論。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賴清德這麼想戒嚴、這麼想控制人民的思想,沒有關係啦。最好全國各縣市好好宣揚民進黨是怎麼承續鄭南榕精神,每個縣市都開公聽會最好。」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從行政院再包括我們民進黨委員,一共有23個版本,就以本人與王定宇委員、王義川委員及羅美玲委員所提的版本當中,就特別修正了,把意圖兩個字拿掉,言下之意就是希望不要限制到言論自由的部分。」

為求周延,最後召委王美惠宣告,今(2026)年3月底以前,國民黨、民進黨各召開一場公聽會。不過其中,針對行政院版草案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行政裁罰100萬元」,被藍營質疑是打著國安之名、行網路戒嚴之實,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回應,不能對仇恨暴力有雙重標準。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個人他在網路上說『我要去你家搶劫、要去放火』,這個在我們法律上是會被禁止的。那如果說你個人在網路上說『我希望誰誰誰能夠打過來打台灣、把台灣消滅掉』,那你覺得可以容忍嗎?不能夠雙重標準。」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強調,「我國的國家安全遭受1949年以來空前的威脅,尤其在去年底解放軍進行侵略台灣的演習,也在網路的空間配合協力者以及網軍進行大規模的宣傳,幾乎是重演當年俄羅斯攻擊烏克蘭的前兆。」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則重申,把支持對台動武納入《國安法》規範,判定基準除了與陸委會、法務部研議,也會以國際公約作為依據。

陸委會則強調,中共相關行動最終目的就是要侵略台灣、消滅中華民國,因此依總統指示,持續盤點現行規定、推動修法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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