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議長郭信良涉土地回填弊案 檢方追加起訴求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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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前議長郭信良,因涉嫌施壓台南將軍區光電弊案,10月時遭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檢方今(15)日表示,經調查後再查出郭信良因旗下光電廠申設不利,改將土地提供廠商不法回填營建廢棄物,決定提起追加公訴,且由於郭信良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具體求處3年6月有期徒刑。
台南市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因涉嫌台南將軍區光電弊案,10月時遭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檢方15日再度發布新聞稿表示,經追查發現郭信良還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因此決定提起追加公訴。
檢方指出,郭信良於2022年期間因規劃開發光電案場,透過其經營的昱峰能源工程公司承租台南市安南區城西段共13筆土地,但由於未取得台電饋線容量,而導致案場閒置。
隔年國家住都中心辦理「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承攬該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外運作業的大灣營造公司李姓負責人為節省成本,因此向郭信良探詢是否有土地可供回填。由於郭信良多次向李姓負責人調借現金,且仍積欠600萬元尚未償還,因此在明知該回填土方來源為地下室開挖工程,極可能夾雜混凝土塊、磚塊等營建廢棄物時,仍提供城西段土地供大灣營造違法回填使用。
大灣營造遂於2024年8月20日至10月期間,合計傾倒約4萬9372立方公尺營建混合廢棄物土方於城西段土地,估計節省處理費用達296萬元。該段期間內,不知情的昱峰能源李姓員工因多次發現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材等廢棄物,拍照回報郭信良後,郭信良均未制止廠商回填,反將相關照片、影像刪除。
檢方表示,郭信良身為民意代表、又曾任議長,卻為一己之私提供土地供人非法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破壞生態環境,且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