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促修衛星廣播電視法 翁曉玲提刪被黨政軍投資者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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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8)日排審《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在野黨立委主張修正「黨政軍條款」,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時,被投資者卻被處罰不合理,主張刪除罰則。對此NCC強調,如果對違反黨政軍條款者沒有處罰,條款將淪為具文。
過去因為NCC對中天電視不予換照,引發一連串司法官司,加上現今媒體多元,在野黨立委主張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
立院交通委員會8日排審討論,在野黨立委主張修正黨政軍條款。其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時,被投資者卻被處罰不合理,主張刪除罰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適度的鬆綁並不等於放任,而是對於媒體專業的尊重,更是對閱聽人智慧的信任。」
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回應,「NCC的基本立場是認為說,沒有處罰沒意義,黨政軍條款可以修,但是不能廢,直接投資部分,我們認為是絕對禁止。」
民眾黨立委質詢時,直言國際組織的調查直指,台灣的媒體面臨嚴峻的考驗,要求媒體公開政府補助金額,以及廣告收入的來源。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道,「國際組織都這樣認定,當然我們要虛心檢討嘛。」
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則表示,「新聞媒體可以有立場,但是不能違法,一定也要有是非,信任度涉及到事實查證的違法部分,我們都會依法來處理。」
國民黨立委則針對NCC對媒體不予換照,導致新聞台關掉一事,質疑是否傷害言論自由?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認為,「不能夠說因為我不喜歡你的意見,所以我要求你閉嘴。」
陳崇樹強調,「言論自由其實是普世的價值,大家都在擁護這個自由,如果說他觸及到這個必須他自己要承擔的部分,那依法行政的機關,其實也必須要依法來行政處理。」
NCC代理主委陳崇樹表示,他不方便評論中天電視台等的個案,一切依法行政,全案目前行政訴訟中,交給法院決定;也強調有鑑於黨政軍條款,除了《衛廣法》外,《廣電法》及《有線廣電法》也有規範,建議廣電三法要一併處理。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