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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延役環評未定案 彭啓明:可先「政策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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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前天(27日)正式核定,台電提出的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評估核二、三廠具有再運轉可行性,不過核電廠延役是否要進行環評,目前尚無定案。環境部長彭啓明29日上午受訪時表示,希望能源主管機關可以提出政策環評;而反對與支持核能的團體也各有看法。

陽光普照的晴朗好天氣,環境部與歐洲經貿辦事處共同來到觀音山,舉辦淨山健行活動,面對經濟部核定最新評估報告,認為核二、三廠可再運轉,到底要不要環評,部長彭啓明還是開放答案。

記者詢問環境部長彭啓明,「光電都可以全世界最嚴了,難道核電延役不行嗎?」

彭啓明回應,「這個就是我覺得可以討論的地方。」

國內4座核電廠,只有核四在興建前有環評過,之前就遭質疑除役都要環評,為何延役不用?部長彭啓明建議,在討論個案是否要環評之前,也許可以先做政策環評。

彭啓明表示,「能源主管機關來進行一個核能的政策環評,就可以把公眾參與納進去,那至於專業的部分,例如說核電安全的部分,可能就要由這個核安會來處理。」

反核鮮明的環境保護聯盟指出,延役是「新的行政行為」,並非舊執照的自然延續,就跟舊的礦場展延,應該要重做環評的邏輯一樣,延役當然也要做環評。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謝志誠認為,「運轉執照展延,也是一種新權利的賦予,新權利的賦予,就應該比照新蓋核電廠一樣,要環評啊。」

但力挺核能的氣候先鋒者聯盟認為,安全議題並非特定團體說了算,認為應該進行專業審查,而目前核安會的審查就能達到安全把關的標準。

氣候先鋒者聯盟發起人楊家法表示,「它是重新啟用,所以我認為這個也不用環評,安不安全不是由你們環團來講,是要讓專家來做檢查、來做一個報告。」

核安會核管組長高斌表示,「如果台電公司申請換照再繼續運轉的話,是否要需要做環評這件事情,需要由台電公司去洽環境部來確認,在核安會做出審查結論之前,要提出環境部的確認結果。」

環保聯盟曾建議核安會,應將環評條件加入執照審查的規定中,但核安會沒接受,將採取行政訴訟手段。針對讓民眾參與,核安會強調會舉行地方說明會廣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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