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免評聘外籍看護8月上路 勞動部推重症優先等6配套

《就服法》第46條修法後,增列年滿80歲、或70歲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聘僱外籍看護,也就是免巴氏量表即可聘用外籍看護,將在8月上路,勞動部29日上午正式公布輕重分流、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重症家庭國內承接者最優先等6大配套,以降低重症家庭衝擊。

勞動部勞發署組長蘇裕國表示,「雇主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如果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的案件則依正常的程序來處理,所以未來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依照現行的制度,要向地方的長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申請的案件1日就可以完成國內的推介本國照服員,一般的申請案件則要經過國內推介7天之後,會視案件量依序的審查。」

勞動部表示,這次提出輕重分流、重症優先的申請審查制度,是就各申請環節去加速重症案件,至於一般案件現在沒有辦法預估到底會有多少人申請,必須看申請的案件量才能知道當下大概會需多少的審查時間,但從國內招募程序,1日就可以完成重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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