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教師法》6年前大幅修正,創設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不過教師團體今(9)日批評,新的解聘辦法沒有加快處理不適任教師,還出現不少濫訴案,甚至成為打壓異己,或是學生對外炫耀的工具,讓教師不堪其擾,要求修法杜絕濫訴。
手腿都是傷,這名教師在校園內遭到學生攻擊,像這類校園的衝突或爭議不時出現,事件一旦發酵,對師生都造成傷害。
尤其《教師法》6年前修法創設校事會議,還制定解聘辦法加快處理不適任教師,不過教師團體和立委舉行記者會,批評修法後出現不少濫訴案,甚至成為打壓異己,或是學生對外炫耀的工具,讓教師不堪其擾。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所有的調查人員,我們看很多的地方幾乎都是用法律專家去做處理,完全沒有現場任何一位老師在,最後一樣走到不適任被解聘的,我們的數據裡面大概6%,那我認為應該更低。」
全教總進行一份問卷調查,短短1週就有6300多位教育人員參與,顯示超過8成的學校召開過校事會議,還有學校過去1年會議案件量20件以上;調查也顯示,近9成認為對教育品質造成負面影響,超過8成認為會影響教師長期留任意願。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當一個老師很認真想要為孩子做些什麼的時候,他可能就會卻步,我會不會說得太多了 ?會不會被投訴?投訴之後我還面臨這麼大的調查,最重要的是還有汙名化。」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也認為,「把這個資源放在無謂的濫訴案件上,不僅跟我們關注的、我們長期所倡議的行政減量背道而馳以外,我想也會排擠到老師備課。」
立委認為,相關的處理作法有調整的必要;全教總則要求修法,杜絕濫訴。
教育部則回應,會再向地方政府和學校加強宣導,要求依相關規定辦理,避免教師遭不當濫訴,也會持續收集各方意見,做為未來修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