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兒托法》草案 托育人員涉身心虐待即公布姓名

剴剴案震驚社會,而且近年來兒虐事件頻傳,讓幼兒托育備受關注。行政院會今(8)日拍板《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2歲以下托育單獨立法,重點包括提高居家托育人員執業資格、要求托育機構錄影且應保存30天並上傳至地方政府雲端,以及托育人員若涉兒虐,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托育機構。

近年來多起兒虐事件震驚社會,從剴剴案到幼兒園不當對待,頻頻躍上新聞版面。而根據衛福部統計,2018年至2025年3月為止,托育設施與居家托育人員等都有大幅成長。

行政院會8日拍板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把法律位階提升至「專法」,針對0到2歲托育規範單獨立法,總共有6章、78條文,接下來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請衛福部會同相關機關,積極建立制度並整合資源,結合民間參與,發揮對家庭最大的支持力量,與家長攜手共同為孩子打造安全友善而優質的成長環境。」

草案5大重點中,包括提高居家托育人員執業資格,增加「保母記點制」,明訂托育機構需錄影且要保存30天,並上傳地方政府雲端,以及托育相關人員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並公布行為人姓名以及機構名稱。

衛福部次長周志浩說,「我們是希望說,能夠三讀通過後,期待是6個月以內,我們能夠把這些子法完成。」

對於《兒托法》草案,托育團體正面看待,但也提醒相關影像調閱,需要有一定事證,且應做好隱私及資安防護。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代表呂佳旻表示,「不可以讓影像有外流的疑慮,因為這不只是對老師,也可能對孩子造成傷害,因為那其實是個資影像的孩子生活的一些情況。」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李庭欣指出,「現在的管理機制裡面,會允許真的是少部分的托育人員,他們可以不斷地在違規、輔導改善跟再犯的這個循環裡面,其實不能夠缺少的是要有一個完善的退場機制。」

而承辦多個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的彭婉如基金會建議,相關法條中,應落實建立不適任托育人員的退場機制,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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