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兒托法》草案防兒虐 機構監視影像需上傳雲端

近期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防止類似保母或托育機構不當照顧事件再度發生,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明定托育機構需將監視影像上傳至網路雲端保存,並加嚴居家托育人員資格規範,同時提高違法托育人員及機構處罰強度。

為因應近期剴剴案等保母虐童事件頻傳,引起社會關注托育管理機制,行政院會8日宣布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法律位階從授權辦法提升至專法,以區隔托育機構與兒福機構的法令規範,並函請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表示,《兒托法》草案共有6章、78條文,其中包含規定托育機構需將監視影像上傳至網路雲端,若發生不當照顧案件,可供證據蒐集及後續調查;針對違法托育人員及機構的處罰強度也會同步提高,並將現行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正式入法。

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考量「居家托育」人員獨自照顧受托兒童,草案也加嚴居家托育人員資格,未來將讓只需經過短時數訓練就可取得照顧資格的管道退場,逐步提高托育人員資格門檻。

針對「機構托育」方面,本次草案則明定,托育機構需公開揭露人員資格、送托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讓家長在選擇機構時有充足參考資訊。

此外,政院版《兒托法》草案中,也放寬公有不動產以無償方式提供非營利法人使用、在校園餘裕空間辦理托育機構免變更使用執照等,並將社區性的「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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