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宜蘭縣烏石港、宜蘭運動公園等景點周邊出現突兀高樓,縣政府啟動宜蘭縣視覺景觀敏感地區研究,全案進入第2階段,選定龍潭湖和大湖風景區,針對風景區建築高度提出限高以及造型和顏色的規範,盼能融入地景,並納入當地都市計畫辦理、予以規範,維護宜蘭景觀資源。
走進宜蘭頭城烏石港,可以看見一棟30層高的建築物就位在蘭陽博物館旁,相當突兀,這棟建築遭外界質疑破壞當地景觀。
縣政府有鑑於此,近年啟動視覺景觀敏感地區研究,第1階段就選定烏石港以及羅東林業文化園區,針對建築高度、顏色和造型提出限制規範,納入都市計畫中。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長邱程瑋說明,「針對龍潭湖、大湖也是做視覺敏感區的規劃,後續也會納到我們都市計畫做規定。」
至於第2階段,縣政府評估縣內景點,選擇龍潭湖和大湖風景區進行視覺景觀研究,針對當地臨湖第一排建築予以12公尺限高,離湖越遠的地區建築限高就會逐漸提升,最高可達38公尺,盼讓當地建築融入湖泊景觀中,不要再出現突兀建築。民眾也大多認同這樣的措施。
宜蘭縣民游先生認為,「景觀建築在山邊,不要去擋到景色就沒關係。」
新北市民左先生表示,「建築限高應該有需要,因為太高可能對整個景色有點破壞。」
不過,這樣的建築限制要納入都市計畫規範,時常會遇到開發業者的阻力;有學者建議,縣政府應該檢討宜蘭縣國土計畫,讓相關的視覺景觀限制入法,避免爭議。
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畫研究所副教授何武璋說:「所有的東西都須要配套、要嚴謹一點,所以最好是從國土計畫、都市計畫或甚至到都市設計都搭配在一起。」
縣政府表示,視覺景觀敏感地區研究針對開發商基本權力都會予以保障,目前相關限制納入都市計畫的過程還算順利,相關研究的目的是希望讓建築有秩序並兼顧空間和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