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市售羊肉 3件涉標示不實攙偽含豬肉成分
冷冷的天,不少民眾都喜歡吃羊肉進補,不過要小心了,你吃下肚裡的羊肉可能含有豬肉成分。
今(11)日消基會開記者會指出,他們在去(2024)年10月到雙北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和網路電商平台,購買16件羊肉片或羊肉捲,卻發現疑似有3件羊肉攙偽豬肉成分。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表示,「他們就是寫羊肉,但卻測到豬肉,所以這個就是攙偽、就是假冒。」
民眾說:「有一些民眾不能吃豬肉,如果因為這樣讓他在文化或者宗教上,影響他在戒律上的破壞,那我會覺得這個對台灣整體印象應該是很不好的。」
消基會表示,根據農業部統計年報,台灣羊肉產量少,和豬肉價差7倍多,過去也曾發生市售羊肉商品卻多次被查獲攙偽豬肉,呼籲政府要加重刑罰,維護民眾權益。
遭點名的廠商回應,只是批發商並非包裝廠商,目前地方衛生局已前往稽查。
曾姓業者說:「我們就只是跟著進貨,其實我們這邊並不是什麼工廠或加工廠,我們也不可能自己切肉自己包裝,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對方給我們什麼,我們就只能再往源頭去找了。」
雲林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林小玲表示,「到現場去了解現況,我們還有再抽他的羊肉片送驗,如果確實送驗羊肉有驗出豬成分的話,後續我們會依《食安法》移請轄管的彰化縣衛生局後續辦理。」
其他販售羊肉的業者難以從外觀辨識羊肉片是否被攙偽豬肉。建議消費者,太過便宜的羊肉不要買,要購買羊肉前也要檢視產地或履歷標示,才能吃得安心。
公有市場肉品業者林柏海指出,「羊肉混豬肉的話,本錢可以控制得比較低,1斤差個2、30元跑不掉。以前我就知道有,所以我才堅持都要用原裝貨。」
針對消基會的調查結果,食藥署表示,已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如果有查獲攙偽或假冒,依《食安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