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台美雙重稅收減免法案」 台企赴美設廠可免遭兩地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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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15日在美國眾議院高票通過,此法案將改善台美企業與個人在兩地被雙重課稅的狀況,包括赴美建廠的台灣企業,若須派駐員工至當地,已負擔台灣稅務者,在美的勞務所得無須再繳稅;在美台灣人的美國來源所得也將享有較低的扣繳稅率。此法案後續將送參院表決,並經美國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美國眾議院於15日以423票同意、1票反對,表決通過「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此法案旨在以互惠方式,改善台美企業和個人過去在台美兩地被雙重課稅的狀況,後續將送參院表決,並在經由美國總統簽署後正式生效。
根據法案內容,未來美方將在《國內稅收法》增訂適用台灣居民的條款,讓在美台灣人於股利、利息等美國來源所得上,可從過去針對外國居住者的30%扣繳稅率調降。
而針對赴美建廠的台灣企業,派駐至當地的員工若原本已負擔台灣稅務,則在美提供勞務所得的薪酬可以免稅。
除此之外,法案也納入「常設機構」的概念,讓台商對於在美進行營業活動是否應課稅有更明確的判定原則。過去台商在美國只要有交易行為就須申報營所稅,本項法案通過後,台企僅須針對「常設機構」的相關收入進行繳稅,若僅是用於維護存貨、展示倉庫等費用收入則無須繳稅。
美國眾議院議員拉胡德(Darin LaHood)在X節錄他在議會中的發言表示,美國目前已和60多國簽有租稅協定,而台灣即便已是美國第7大貿易夥伴,卻因特殊的政治處境,始終未能簽有租稅協定。拉胡德強調,此法案不只有望加強台美貿易夥伴關係,也可減少美國對中國的依賴。
美國商會也發出聲明支持此法案,認為將可減少不必要的雙重課稅,防止逃稅,也消除兩經濟體間的商業障礙。
財政部先前也說明,台美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通過後,預期將為台美雙向投資關係帶來互惠實質效益,也可相應吸引美國企業更廣泛的在臺投資。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