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案 一審合計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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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入台智光弊案,今(27)日上午一審宣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遭判刑8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另外,偽造文書罪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智光弊案檢方今(2024)年7月偵結起訴,陳重文10月1日聲請具保停押獲准,他在最後言詞辯論仍否認圖利罪,只坦承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台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陳重文涉犯圖利、偽造私文書等罪,合計判刑9年、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531萬元沒收。另外,他的妻子白惠萍以及圖利罪共犯、內線交易罪等被告共5人均判有罪,但都緩刑。
陳重文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會和律師討論是否上訴,再統一對外界說明。
至於陳重文利用權勢施壓北市府社會局,讓台智光建置的監視器設備,北市社會局回應此案違法,先前就已發文請台智光拆除,但雙方認知有落差,目前僅先斷電,後續不排除法律途徑解決。
而該招標案已重新整理相關文件,近期就會上網公告,最快明(2025)年1月招標、發包。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