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要求校園禁用智慧型手機 盼助學生抬頭「關注眼前世界」

據美聯社報導,為了減少課堂上的干擾,以及降低社交媒體對青少年心理造成的影響,美國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23日簽署一項新法案,要求加州的公立學校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制定相關規則,以限制或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智慧型手機,且需每5年更新相關規範。
紐森在聲明中指出,「我們知道過度使用智慧型手機會增加焦慮、抑鬱和其他心理健康問題,但我們有能力進行干預。這項新法案將幫助學生在校內專注於學業、社會發展和他們眼前的世界,而不是螢幕。」
路透社報導,美國醫務總監穆爾蒂(Vivek Murthy)過去曾引用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青少年每天若花超過3小時在社交媒體上,罹患精神疾病的風險會更高。而根據蓋洛普的民調統計,青少年平均每天在社交媒體上花費約4.8小時。
其實加州並非美國首個立法限制學生在校園使用手機的州,2023年時,佛州便已立法禁止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全美今(2024)年已有13個州陸續跟進,分別祭出禁令或提出相關建議。而加州此次通過的新法案,預期將有約590萬名公立學校學生會受到影響。
不過加州這項新法案也引來不同聲音,部分反對者認為手機限制令不應由老師來執行並承擔;此外也有家長擔心,限制規定恐會造成學生在緊急狀況時更難求救,家人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繫。
而在台灣,目前並未以法律形式禁止學生在校使用手機,但教育部有訂定《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規定學生在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時,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狀況外,其餘時間應將其關機,另外使用時間也應符合視力保健原則,若是無關學習的活動,則應管理學生使用等。
全台各級中小學及高中可依此原則列出手機相關管理規範,但仍應審酌不同年齡的學生差異等,且須由教師、家長、學生代表共同討論制定,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