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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條例修正三讀 持有性影像加重刑期最重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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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路兒少性剝削事件頻傳,立法院會昨(12)日深夜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無故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00萬元罰金,性影像處理中心也會主動巡查、下架,並建立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利後續犯罪偵查。

立法院會12日深夜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嚴懲持有兒少性影像者。

因為藝人黃子佼日前被查獲持有兒少性影像,卻僅以緩起訴處分,為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立法院補破網,保障兒少被害人權益,對於無正當理由支付對價而持有兒少性影像者提高罰則,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指出,「持有、下載還有付費觀覽這個內容是增加的,同時也提高部分的罪刑。」

衛福部表示這次還增訂「限時封網」,也就是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兒少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應於24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另外警察機關應建立「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利後續犯罪偵查,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明,「性影像的資料庫它本身是一個雜湊值,它上傳上去就是一組號碼,不是一個性影像,這樣子只要號碼對的話,大概就比較容易找得到被害人資料。」

衛福部強調,這次修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於網路主動巡查涉兒少性影像犯罪情事,並由數發部依法提供相關協助,化被動為主動,提升防治成效。

而新法三讀通過後,將送行政院及總統府,待總統公布後就能生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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