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未成年性影像 一審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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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今(3)日北院宣判出爐,黃子佼被判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全案可上訴。
去(2023)年黃子佼遭到民眾告發涉嫌性侵,檢警前往他的住家搜索,查扣到未成年性影像,進而查出他從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後,購買的性影像數量超過2200個,涉及影像客體的未成年人數共有35人。
原本在檢方偵查中,黃子佼坦承犯行,不過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又改口不認罪並請求緩刑,合議庭以難認他有悔改之意,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因此不予宣告緩刑,判決8個月刑期。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