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市府代位求償 二審獲賠金額降至28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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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石化管線氣爆即將屆滿10年,這場意外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累計3000多位受災者;市府以代位求償的方式先賠償受災者,再分成6大案向中油、榮化與華運等業者求償,其中1案一審判市府獲賠7942萬元;今日二審降為2847萬元。原因是法官認為,市府管理疏失責任較大,換算後,榮化、華運賠償不到3000萬元,對此市府表示遺憾也決定上訴。
彩繪牆上寫著2014年8月1日令人永生難忘的一夜,這面牆在高雄市三多路上,正是高市石化管線氣爆路段之一。
10年前那一場驚天動地的氣爆意外,造成警義消在內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受災民眾累計3140位。
高雄市府以代位求償方式,賠償受災者後,分成6大案提告釀成事故的中油、榮化與華運等公司求償。其中1案一審判榮化、華運公司賠償市府7942萬餘元;二審改認定市府管理疏失責任達8成,判榮化、華運只需賠償2847萬餘元。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洪能超指出,「認定之過失責任過輕,本院認為高雄市政府關於箱涵之發包、驗收等過失情節,為系爭氣爆之主要肇因,應負擔8成的過失責任。」
高市法制局副局長徐武德則表示,「市府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法院未能公平追究肇事責任,以及釐清肇事責任仍深表遺憾。」
市府表示尊重判決,但對這結果遺憾,將上訴到底;也強調此案判賠金額,即使最終確定賠償金變少,市府也會補足金額,不會轉嫁到受災者身上。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表示,「10年前,高雄石化氣爆發生之後,地球公民就有呼籲,理論上工業管線是應該要退出市區、退出人口稠密區,這個想法到現在還是十分的遙遠。」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氣爆後高雄市訂定管線自治條例,由統一單位管理全市地下的工業管線,展現積極作為。但幫石化業輸送原料的936公里管線還在地底下,穿越14個行政區,工業管線落日的願景,10年前倡議至今原地踏步。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