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二度羈押庭 以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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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疑似涉貪,以5百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改以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
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不論黨派、不論何人,只要涉及不法都應該全面地偵辦,這個是政府基本的態度,我們希望在毋枉毋縱的情況下,整個檢調跟法院的進行能夠儘速地足以跟人民做交待,讓司法事件能夠儘早的釐清。」
鄭文燦搭車抵達桃園地方法院的時候,表情嚴肅,被記者問到是否有收500萬元,沒有任何回應,由於目前羈押庭還在審理中,各界都在關注是否會逆轉羈押。
而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昨晚舉行臨時會,確定立案調查,決議如果鄭文燦被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
廉政會認為,越高等級的國家公職必須給予更高要求,所以從重處分;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除名,如果無罪則會撤銷停權處分。
楊子瑩/編輯